發布時間:2024年04月29日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23〕66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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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19:00:22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市區醫療機構
設置規劃(2023—2025 年)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3〕66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無錫市市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3—2025 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 年12 月29 日
(此件公開發布)
無錫市市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23-2025年)
為科學配置全市醫療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 號)、《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21—2025 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22〕3 號)、《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蘇省“ 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蘇衛規劃〔2021〕42 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 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規劃的通知》(錫政辦發〔2022〕28 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現狀分析
“十三五”期間,我市衛生健康事業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主線,突出醫療衛生資源科學布局與優化配置,努力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衛生改革和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效。進一步完善了醫療服務體系,居民基本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公平性得到了有效的保證,人民健康水平明顯提升,主要健康指標總體處于全省前列。
1.社會經濟發展概況。無錫市市區包括梁溪區、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新吳區和無錫經濟開發區,市區面積1643 平方公里。2022 年末,市區常住人口441.88 萬人,其中65 歲以上人口占比13.29%。全市人口出生率5.42‰,死亡率為8‰。2022 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4850.82 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3.0%;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33.38 億元,扣除留抵退稅因素后比上年增長1.6%;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365.84 億元,比上年增長0.6%;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5823 元,比上年增長4.5%。
2.醫療機構設置情況。2022 年末,市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1858 所,相比“ 十二五”期末增加了664 所,增幅55.61%,其中:醫院139 所,婦幼保健院(所、站)6 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235 所,衛生院、村衛生室91 所,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等1363 所,急救中心1 個,其他醫療機構23 所。
3.床位情況。2022年末,市區醫療機構總床位數38028/35179張(核定床位數/實際開發床位數,下同),其中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23095/20436張,占比60.73%/58.09%;民營醫療機構床位數14933/14743張,占比39.27%/41.91%。按實際開發床位計算,市區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達到7.96張(全市6.97張),市區三級綜合醫院病床使用率81.32%(全市83.24%),市區二級綜合醫院病床使用率65.84%(全市69.09%)。
4.人員配備情況。2022年末,市區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助理)醫師16402人(全市25859人)、注冊護士19666人(全市29647人)。市區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注冊護士數分別為3.71(全市3.45)和4.45人(全市3.96)。
5.醫療服務情況。2022年,市區門急診人次3283.5萬人次(全市5066.05萬人次),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04.97萬人次,增長3.3%,其中:公立醫療機構門急診人次占86.06%(其中三級醫院占公立醫院的42.62%、二級醫院占8.22%,其它醫療機構占49.16%);社會辦醫療機構診療人次占13.94%。市區人均門急診就診7.431人次(全市6.763人次)。
市區出院病人總人次68.18萬人次(全市114.93萬人次),比“十二五”期末增加3.63萬人次,增長5.62%,其中,公立醫療機構占比83.79%(其中三級醫院占比75.44%、二級醫院占13.67%,其它醫療機構占10.89%);社會辦醫療機構出院占比16.21%。市區人均住院0.154人次(全市0.153人次)。
6.居民主要健康問題。近幾年,引起本市居民死亡的疾病譜前五位是:腫瘤,循環系統疾病,損傷和中毒,呼吸系統疾病,內分泌、營養和代謝的其他疾病。單病種死因排名前五位是:腦血管病、心血管病、肺癌、慢性下呼吸道疾病、胃癌。
(二)主要問題
1.優質醫療資源分布不夠均衡。2022年末,市區除無錫經開區外雖實現三級醫院全覆蓋,但隨著城市新區(新吳區、錫東新城、惠山新城、太湖新城等)加快建設及人口快速增長,依舊面臨優質醫療資源空間分布差異較為明顯的問題,錫山區、惠山區、新吳區等區域內雖已有三級醫院,但其服務能力、技術水平距三級甲等醫院能力水平還有一定差距,區域內不同街道也存在醫療資源分布不平衡的情況。
2.醫療服務體系有待優化。市區婦幼保健、兒科、精神、老年護理等資源仍相對不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不強,老年友善型醫療服務亟需加強。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協作尚不夠緊密,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仍有待進一步完善。
3.多元化辦醫格局尚未完全形成。社會辦醫中具有一定規模、??铺厣黠@的醫療機構比重偏低,普遍存在規模相對較小、醫療服務能力弱和技術水平低等現象,尚不具備與公立醫療機構競爭的能力,尚未完全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
(三)面臨形勢
1.疾病譜變化。隨著人口老齡化和居民生活方式快速變化,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已成為致殘、致死的主要疾病,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已成為威脅人群健康的主要疾病。同時,新發突發傳染病與輸入性傳染病威脅增加,要求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為維護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模式和結構需要從單純的疾病診治向綜合健康干預和健康管理轉變,“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成為未來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目標。
2.健康需求變化。經濟社會發展和醫療保障的不斷完善,居民健康需求進一步釋放,并呈多層次、多樣化和個性化的發展趨勢。市區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老年人醫療、康復、護理等“剛性需求”加快增長,康復、老年護理等薄弱環節問題將更為凸顯。分級診療制度的不斷深化也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優化配置和服務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規劃期內,醫療衛生資源布局調整面臨更大的挑戰,市區衛生健康事業均衡健康發展的任務更加緊迫。
3.智慧醫療發展。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的快速發展,為優化醫療衛生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提供了技術保障,能夠有效提高醫療資源配置效益,推動醫療衛生服務模式和管理手段的深刻轉變,提升醫療服務精細化、智能化水平。“互聯網+醫療健康”也將成為市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緊緊圍繞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和“健康無錫”的部署要求,以推動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平急結合、急慢分治、醫養結合、醫防協同、中西醫并重和多元發展,加快優質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著力構建以市屬三級綜合醫院為龍頭、專科醫療機構和區級醫院為支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的優質高效醫療服務體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規范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加強醫療聯合體建設與發展,大力發展慢性病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院,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大力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全面推進健康無錫建設。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優勢集聚與均衡布局相結合
突出以人為本,合理規劃布局市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使用的科學性與協調性,優先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的公平性,不斷推動市區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同時,以優勢學科集群為突破,以綜合醫院和特色??平ㄔO為載體,著力打造一批“高、精、尖、優”醫療集聚服務高地。
2.堅持體系建設與增強基層相結合
結合疾病譜、病人數量、年齡結構及就醫需求變化趨勢,加快健全、不斷完善與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相適應、與無錫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相配套的現代醫療衛生體系,加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機構、精神衛生、老年護理、婦幼保健等薄弱專科的規劃建設力度,進一步提升涉農地區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
3.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
切實落實政府在政策制定、規劃設置、財政保障、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責任,確保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大力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事業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形成醫療服務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格局。
三、總體目標和主要指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科學規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進一步擴大優質醫療資源的覆蓋面,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無錫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體系完整、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分工明確、密切協作、高效運行的現代醫療服務體系,為實現分級診療、雙向轉診、急慢分治、醫養融合、醫防協同和持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努力使人人享有優質、普惠、全生命周期的醫療衛生服務,群眾滿意度持續提升,居民健康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指標
根據《無錫市“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規劃》要求,到2025年底,市區每千常住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不低于8.44張(全市7.6張),市區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注冊護士數分別達到4.28人(全市3.9人)和5.02人(全市4.5人)。至2025年底,市區常住人口按472.81萬測算(全市800萬),市區新增醫療機構床位數4708張(全市8589張)。
四、機構設置
統籌市區醫療資源合理布局,堅持基本醫療服務均等化發展方向,推動市區醫療服務一體化?;踞t療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進一步調整優化市屬醫療機構,同時合理確定區域內公立醫院的數量和布局,新建城區等醫療資源相對不足區域合理布局醫療機構。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按“非禁即入”原則,凡符合規劃條件和準入資質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鼓勵社會力量在兒童、精神、老年病、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短缺??祁I域舉辦醫療機構。
(一)綜合醫院
(1)三級綜合醫院:市區已設置三級綜合醫院6所,其中三級公立綜合醫院5所(無錫市人民醫院、無錫市第二人民醫院、江南大學附屬醫院、錫山人民醫院、惠山區人民醫院),非政府辦非營利性三級綜合醫院1所(無錫新瑞醫院)。到“十四五”期末,市區新增社會力量舉辦三級綜合醫院1所(新吳區:無錫愛思開醫院)。
(2)二級綜合醫院:市區已設置二級綜合醫院14所,其中公立二級綜合醫院3所、按二級醫院管理的基層醫療機構4所、社會辦二級綜合醫院7所。到“十四五”期末,新增公立二級綜合醫院2所(濱湖區、新吳區各舉辦1所)。鼓勵社會力量在錫山區、惠山區舉辦二級綜合醫院。
(3)一級綜合醫院: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外,市區已設置一級綜合醫院19所,其中公立4所,社會辦15所。原則上公立一級綜合醫院暫不再新設。
(二)中醫醫院
市區已設置中醫醫院30所,其中三級公立中醫醫院1所(無錫市中醫醫院)、二級中醫醫院8所(公立二級中醫醫院1所、按二級中醫醫院管理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3家、社會辦二級中醫醫院4所),一級中醫醫院21所(其中公立1所,社會辦20所)。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每千人常住人口中醫床位數達1.1張,新增二級公立中醫醫院1所(梁溪區政府舉辦);加強公立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及其它??漆t院的中醫藥科室建設;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級中醫館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滿足社區居民對中醫醫療服務的需求。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高水平、連鎖化、規?;闹嗅t醫院。
(三)婦幼保健院
市區已設置三級公立婦幼保健醫院1所(無錫市婦幼保健院)。到“十四五”期末,市區新設置二級公立婦幼保健院3所(錫山區、惠山區、新吳區各舉辦1所)。
(四)康復醫院
市區已設置康復醫院10所,其中三級公立康復醫院1所(無錫市中心康復醫院),二級公立康復醫院4所(含3所按二級醫院管理的基層醫療機構),社會辦二級康復醫院5所。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康復床位數達0.42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均應開設康復醫學科,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科建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康復醫療服務站(點)。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具有規?;⑦B鎖化的康復醫院。
(五)??漆t院
(1)兒童醫院:市區已設置三級公立兒童醫院1所(無錫市兒童醫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二級及以上兒童醫院;各綜合醫院應加強兒科建設,所有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農村區域醫療衛生中心、社區醫院必須提供兒科門診服務,以滿足兒科醫療服務需求。
(2)婦產醫院:市區已設置二級婦產醫院4所,其中:公立二級婦產醫院1所、社會辦二級婦產醫院3所。市區暫不新設公立婦產醫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三級婦產醫院。
(3)傳染病醫院:市區已設置三級公立傳染病醫院1所(無錫市傳染病醫院)。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均應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建設標準規范的感染性疾病科門診。
(4)精神病醫院:市區已設置三級公立精神病醫院1所(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社會辦二級精神病醫院1所(無錫濟康精神病醫院)。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數達0.37張,市區新設置二級公立精神病醫院2所(錫山區、惠山區各舉辦1所),市精神衛生中心完成精神衛生病房樓二期工程建設(建成后新增床位300張,總床位規模達1600張,含民政福利院400張);各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農村區域性醫療中心、社區醫院應根據周邊群眾醫療需求開設精神科??撇》炕蚓窨崎T診。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二級及以上精神病醫院。
(5)腫瘤醫院:市區江南大學附屬醫院掛牌市腫瘤醫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二級及以上腫瘤醫院。
(6)心血管病醫院:市區已設置社會辦三級心血管病醫院1所(無錫明慈心血管醫院)。
(7)口腔醫院:市區已設置社會辦二級口腔醫院4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三級口腔醫院。
(8)眼科醫院:市區已設置社會辦二級眼科醫院4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三級眼科醫院。
(9)骨科醫院:市區已設置三級公立骨科醫院1所(無錫市骨科醫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三級骨科醫院。
(10)老年病醫院:市區已設置老年病醫院2所,其中:三級公立老年病醫院1所(惠山區老年病醫院),社會辦二級老年病醫院1所(無錫明德老年病醫院);無錫市第二人民醫院掛牌無錫市老年病醫院。到“十四五”期末,市區85%的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老年醫療服務;目前轄區尚無老年病醫院的常住人口在50萬以上的涉農區需在轄區1家老年病醫療服務能力強的公立二級綜合性醫院增掛老年病醫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二級及以上老年病醫院。
(11)其他專科醫院:到“十四五”期末,新增三級公立職業病防治院1所(由無錫市第八人民醫院轉設),新增二級公立職業病防治醫院1所(惠山區舉辦),錫山區、濱湖區、新吳區各在轄區1家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增掛職業病防治院。市區已設置社會辦美容醫院7所。社會力量舉辦二級其他??漆t院(皮膚病、整形外科、血液病、耳鼻咽喉、醫療美容等)原則上不受限制。
(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市區已設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226所,衛生院、村衛生室91所。每個街道或每3—10萬服務人口設立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不到的區域,城區按0.5—1.5萬人口設置1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每個建制鎮重點建設1所政府辦的鄉鎮衛生院,其他非建制衛生院可轉設為分院、門診部或康復護理院等。
(七)門診部、診所
主要由社會力量設置,原則上不受限制,根據實際服務需求,實行市場調節的管理方式。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門診部(診所),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和服務模式。
(八)急救中心、站
急救中心、站設置規劃另行制定。
(九)??萍膊》乐嗡?、站
原則上暫不獨立新設。
(十)其他醫療機構
1.護理院。市區已設置護理院51家,其中:公立3家(無錫惠山區藕塘護理院、無錫濱湖國藥康養護理院、無錫新吳梅村護理院),社會辦48家。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鼓勵舉辦具有集團化、規范化的護理院。
2.醫學檢驗實驗室。市區已設置社會辦醫學檢驗實驗室12家(梁溪區2家、錫山區1家、惠山區2家、濱湖區4家、新吳區3家)。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
3.醫學影像中心及病理診斷中心。市區已設置社會辦病理診斷中心1家(無錫鈞健病理診斷中心)。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
4.健康體檢中心。市區已設置社會辦健康體檢中心1所(無錫愛康卓悅健康體檢中心)。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
5.療養院。市區已設置療養院6所,其中:公立3所,社會辦3所。原則上不再新設公立療養院。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
6.集中消毒供應中心。市區已設置社會辦集中消毒供應中心2所(惠山區1所、新吳區1所)。根據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明確的數量設置。
7.獨立血液透析中心。市區已設置社會辦獨立血液透析中心6所(梁溪區2所、錫山區1所、惠山區2所、濱湖區1所)。符合《江蘇省血液凈化技術管理規范》要求的,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
8.安寧療護中心。原則上不受數量限制。
9.互聯網醫院。市區已取得運營牌照的公立互聯網醫院15所。鼓勵醫療機構自行或與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合作,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設置互聯網醫院,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2023年底前全市所有三級公立醫院完成互聯網醫院平臺建設(或入駐“江蘇省互聯網醫療服務系統暨江蘇省中醫互聯網醫院系統”)和互聯網醫院執業登記。鼓勵各醫聯體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提供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全流程服務,構建“醫聯體式”的互聯網醫院格局,打造符合分級診療要求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新秩序。
10.其他。根據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修訂,由市衛生健康委出臺相應規劃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科學合理、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系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是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規劃的主導、統籌和引領作用,明確規劃約束,加強規劃銜接,推動規劃落實。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規劃》設置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將醫療機構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銜接,避免資源重復配置、盲目擴大規模,要充分合理利用資源,滿足區域內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對突破《規劃》審批醫療機構的,市衛生健康委將予以通報約談。
(二)持續深化改革,優化發展環境
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大投入,落實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作用,堅持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含外資)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舉辦醫療機構,實現衛生事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形成差別化的服務體系,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三)加強全行業監管,堅持依法辦醫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統一管理,嚴把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準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監督評價機制,完善智慧醫療信息平臺,運用大數據分析等多種管理手段,開展規劃實施的進度和效果評價,動態發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解決,保障規劃的有效實施。
六、附則
江陰市、宜興市根據《江蘇省“十四五”三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本地實際,制定轄區內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報市衛健委審核后納入本規劃。
本《規劃》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時限至2025年12月31日。本《規劃》到期后,在新規劃出臺前,全市繼續按照本《規劃》指導原則及總體框架進行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江蘇省“十四五”三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出臺后,我市三級醫療機構設置執行省規劃。
附件:1.無錫市市區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基本情況
2.無錫市市區二級以上社會辦醫院基本情況
3.無錫市市區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規劃分布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