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0年度第一批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時間:2020-03-26
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推進金融和產業的有效融合,發揮金融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根據《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錫金監〔2019〕75號 錫財金〔2019〕31號)規定,現將2020年度第一批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按照要求及時做好申報工作。
一、申報項目
企業上市融資獎勵。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
企業在“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實施上市股份制改造、擬上市(不含科創板上市)企業報省證監局輔導、擬上市企業被中國證監會受理、企業在科創板成功首發上市、企業首發上市且募集資金80%以上(含)投資無錫地區、企業通過并購重組上市、上市公司二次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資。
申報獎勵資金的單位必須符合《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錫金監〔2019〕75號 錫財金〔2019〕31號)中規定的基本條件。企業在江蘇股交中心成功掛牌獎勵本次暫不組織申報,待本年度第二批次組織實施。
三、項目實施期限
項目實施期限為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按屬地化原則上報。3月25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無錫市現代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從無錫市財政局網站http://cz.wuxi.gov.cn首頁下方“公共服務”板塊點擊進入),注冊登錄后進行網絡申報,上傳申報材料(詳見附件)。
3月30日前,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對轄區內申報項目進行網絡受理和初審工作,同時提交申報項目匯總表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4月2日前通過網絡初審的項目,由各申報單位登錄網絡申報系統下載并用A4紙規格打印申請書PDF和準備相關附件材料,按申報材料要求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兩份報送至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審核。
4月7日前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蓋章后,連同申報項目材料報送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資本市場處,過期不予受理。
五、申報注意事項
1.請各申報單位或個人注冊時認真填寫準確的單位和個人信息,以便審核人員能及時與各申報單位或個人取得聯系;
2.如申報材料不符要求或需補充完善,各區主管部門應通過網絡受理模塊及時向各申報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并于4月2日前完成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本通知的文本及各類政策依據均可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政務網(http://dfjrjdglj.wuxi.gov.cn/)查詢和下載。
六、聯系方式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資本市場處 電話: 81820589;
技術支持 電話:400-161-6289;
附件:申報材料清單
無錫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申報材料清單
申報企業在“無錫市現代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如實填寫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項目申請書,對照申報項目附件清單,上傳以下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上一年度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因疫情影響,無法提供2019年度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可申請延遲至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補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主管批準單位的批復意見(證監局輔導備案通知、證監會受理單、證監會核準批復、全國股轉公司同意掛牌的函等)
5.資金到位證明
6.無錫市公用信息中心出具的《無錫市企業信用基準評價報告》
7.公司章程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企業上市需提供:招股說明書
(2)企業股票增發需提供:股票增發預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工商注冊登記證明
(3)新三板掛牌需提供:股票掛牌提示性公告
(4)收購控股上市公司需提供:收購協議(要約)、工商注冊登記證明、納稅證明、收購完成其他證明
(5)股改需提供:工商注冊登記證明、與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合作協議及首期費用支付證明、股改完成其他證明
(6)擬上市(不含科創板上市)企業報省證監局輔導:企業且非科創板上市情況說明
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推進金融和產業的有效融合,發揮金融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根據《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錫金監〔2019〕75號 錫財金〔2019〕31號)規定,現將2020年度第一批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按照要求及時做好申報工作。
一、申報項目
企業上市融資獎勵。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
企業在“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實施上市股份制改造、擬上市(不含科創板上市)企業報省證監局輔導、擬上市企業被中國證監會受理、企業在科創板成功首發上市、企業首發上市且募集資金80%以上(含)投資無錫地區、企業通過并購重組上市、上市公司二次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資。
申報獎勵資金的單位必須符合《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錫金監〔2019〕75號 錫財金〔2019〕31號)中規定的基本條件。企業在江蘇股交中心成功掛牌獎勵本次暫不組織申報,待本年度第二批次組織實施。
三、項目實施期限
項目實施期限為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按屬地化原則上報。3月25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無錫市現代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從無錫市財政局網站http://cz.wuxi.gov.cn首頁下方“公共服務”板塊點擊進入),注冊登錄后進行網絡申報,上傳申報材料(詳見附件)。
3月30日前,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對轄區內申報項目進行網絡受理和初審工作,同時提交申報項目匯總表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4月2日前通過網絡初審的項目,由各申報單位登錄網絡申報系統下載并用A4紙規格打印申請書PDF和準備相關附件材料,按申報材料要求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兩份報送至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審核。
4月7日前各區地方金融監管局蓋章后,連同申報項目材料報送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資本市場處,過期不予受理。
五、申報注意事項
1.請各申報單位或個人注冊時認真填寫準確的單位和個人信息,以便審核人員能及時與各申報單位或個人取得聯系;
2.如申報材料不符要求或需補充完善,各區主管部門應通過網絡受理模塊及時向各申報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并于4月2日前完成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本通知的文本及各類政策依據均可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政務網(http://dfjrjdglj.wuxi.gov.cn/)查詢和下載。
六、聯系方式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資本市場處 電話: 81820589;
技術支持 電話:400-161-6289;
附件:申報材料清單
無錫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無錫市財政局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申報材料清單
申報企業在“無錫市現代產業發展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如實填寫無錫市現代服務業(金融)扶持資金項目申請書,對照申報項目附件清單,上傳以下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上一年度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因疫情影響,無法提供2019年度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可申請延遲至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補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主管批準單位的批復意見(證監局輔導備案通知、證監會受理單、證監會核準批復、全國股轉公司同意掛牌的函等)
5.資金到位證明
6.無錫市公用信息中心出具的《無錫市企業信用基準評價報告》
7.公司章程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企業上市需提供:招股說明書
(2)企業股票增發需提供:股票增發預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工商注冊登記證明
(3)新三板掛牌需提供:股票掛牌提示性公告
(4)收購控股上市公司需提供:收購協議(要約)、工商注冊登記證明、納稅證明、收購完成其他證明
(5)股改需提供:工商注冊登記證明、與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合作協議及首期費用支付證明、股改完成其他證明
(6)擬上市(不含科創板上市)企業報省證監局輔導:企業且非科創板上市情況說明